关于协助中价协开展2026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
湘建价协﹝2026﹞26号
各中价协单位会员:
根据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 2026 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中价协〔2026〕51 号)工作部署,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“省价协”)组织开展我省 2026 年第二批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对象
中价协单位会员,且有连续3年以上造价咨询业务收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,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信用评价工作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 请各参评企业于2026年10月15日前,登录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申报系统(http://zjxxy.jianshe99.com/admin/login)完成线上申报。企业申报前,请认真研读本通知全部附件材料。
2. 首次申报企业,须先在系统完成“单位预申请”,经中价协完成资格核验通过后,方可进入“申报评价”模块填报相关信息;非首次申报企业,可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系统开展申报填报。
3. 申报单位须严格对照评价要求上传佐证材料,打印申请书并加盖企业公章,参照附件 2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》完成企业自评分工作。请于2026 年 10 月 15 日前,将盖章版申请书、自评分表报送至省价协(可邮寄报送)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4. 省价协拟于 2026 年 10 月下旬组织专家开展初评工作,并在 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初评结果汇总及上报中价协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本次申报数据由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、中价协会籍管理系统等平台支撑,可实现相关信息自动导入。若系统无法自动提取企业信息,请核对各系统内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含字母大小写)保持完全一致。企业如有水利、交通运输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,须在系统新增对应人员条目,完整填报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》中,职业能力提升、质量管理、企业纳税信用等级、各类组织建设、廉洁教育、客户评价、公益活动等指标所指“上一年度”,均为一个完整自然年度;科技创新、客户表彰、良好行为、不良行为等指标所指“近三年”,均为三个连续自然年度。
(三)填报指标“2.2.2 造价咨询营业收入”,须上传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,审计报告应当明确列示或注释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相关内容。
(四)取得信用等级的中价协会员单位,可随时登录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自行打印信用等级证明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三年,请各企业密切关注系统内信用等级有效期,按要求及时完成信用等级更新或延续申报。
(五)已取得信用等级企业,按以下情形分类处置:
1. 原有信用等级本年度尚未到期的企业,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价;确有升级需求的企业,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信用评价。
2. 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,建议在证书到期日前半年启动信用评价申报工作。
3. 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的,可直接在系统线上办理信息变更;如需更换纸质证书,待系统审核办结后,将旧证书寄回中价协办理换发手续。
4. 企业发生分立、合并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的,应当重新申请信用评价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 中价协行业自律部:010-68331822-1
2. 中价协技术支持电话:010-62041661
3. 省价协联系部门:行业自律与发展部,联系电话:0731-88950515
4. 邮寄地址: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 268 号和馨家园1栋201
附件:
1. 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 2026 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 (中价协〔2026〕51号)
2. 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》(中价协〔2025〕28号)
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2026年9月17日